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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外国公民和同胞在俄罗斯联邦国立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就学的限额
按照俄罗斯联邦政府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第668号命令,外国公民和海外同胞在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录取由俄联邦权利执行机关实施(独立于教学期限、水平和可以实现教学大纲类别),并且派遣俄罗斯教师到国外教育机构工作,每年派遣的俄罗斯专家人数不能超过7150人次。 规定的人员的教学录取工作根据俄罗斯联邦的国际公约将支付奖学金,并且保障寝室居住条件和俄罗斯联邦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外国公民和海外同胞与教育有关的费用支出以及他们的奖学金保障都由联邦的权利执行机关进行制定,并由所在地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机构来实施,划拨给指定机关有关职业教育的预算经费。
流程图如下: 外国公民在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录取计划纳入联邦二零零八年预算费用,俄联邦教育代办处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第471号命令批准。
独联体、波罗的海地区和海外同胞在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录取计划波罗的海地区和海外同胞在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录取计划纳入联邦二零零八年预算费用,俄联邦教育代办处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第471号命令批准。
划拨给俄罗斯高等教学机构和组织的奖学金的分配,对于外国公民在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录取所需经费纳入联邦二零零八年预算费用,俄联邦教育代办处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第471号命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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