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政体
由1993年12月12日所有公民选举通过的俄罗斯宪法确定了俄罗斯政体。宪法里的权力划分原则明确规定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
行政权
俄罗斯的行政权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执行。俄罗斯联邦政府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俄罗斯联邦政府副主席和联邦各部组成。
俄罗斯联邦总统组织部长内阁并根据国家杜马的许可委任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在改选俄罗斯总统之前俄罗斯政府解除自己的权力。
立法权
联邦会议--俄罗斯联邦国会是权力的代表和立法机构。
联邦会议由两院组成--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每个联邦主体选出两个代表组成联邦委员会:一个来自国家政权代表机构,另一个来自国家政权行政机构。国家杜马由450个席位组成并且每四年用公开选举的方式获得席位。
联邦会议是常务现行机构。
司法权
俄罗斯的司法机关由法院执行它的权利。司法权是自主并且不受立法和行政权约束独立的权力机构。俄罗斯的司法系统由联邦法院,宪法(法定)法院和世界法院组成。
领导司法权的机关有: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
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是宪法检查诉讼机关。他负有保护宪法体制,基本法规和公民自由的原则和保障俄罗斯联邦宪法在全俄罗斯境内的直接效力和领导地位。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是公民,刑事,行政和其它事务局有审判权利的最高法律诉讼机关。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对具有一般审判权的法院实行监督,包括联邦军事和专门法院。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是对共和国,边疆区(州)法院,联邦直辖市法院,自治区和自治州法院军区,海军和其它兵种军事法院直接上级审判机关的最高法院。
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是由仲裁法院审理解决经济纠纷和其它事务,在规定的联邦法律程序形式内对此实行法律监督和给予对诉讼实践应用问题的判决说明书。
选举制度
俄罗斯的选举制度保障所有选民在选举和全民投票中意志的自由表决,并且保护民主原则,选举权利和参与全民投票权利的准则。
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政治的多样性,多党派制。从这部宪法原则出发,国家保障政党在法律面前独立的思想,目的和任务的创立和纲要文件的平等。
国家保证维护政党的权利和法律利益。
来源: http://www.kremlin.ru/ http://www.gov.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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