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制度
Ekaterina A. Demidova
联邦制度
根据 俄罗斯联邦宪法 俄罗斯联邦--共和制民主联邦法制国家。
俄罗斯联邦拥有国家官方正式特有的国家象征, 此描述已形成法律
俄罗斯联邦联邦制度建立在国家完整,国家权力制度的统一,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国家主体权力机关之间领导对象和权利的分别,在俄罗斯联邦里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权的基础上。
俄罗斯联邦所有领土的官方语言为俄语。
俄罗斯联邦向所有民族保证保留其本民族语言,创造学习和发展的条件。
领土制度
俄罗斯联邦由共和国,边疆区,州,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俄罗斯联邦平等的主体组成。
共和国(国家) 在俄罗斯联邦组成部分里拥有自己的宪法和法令。
共和国的形式由俄罗斯联邦宪法和共和国宪法决定。
共和国有权规定自己的官方语言。在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管理机关,共和国国家机构里同时运用俄罗斯联邦官方语言。
边疆区,州,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 自治区同样是俄罗斯联邦的主体。
这些主体的形式由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边疆区,州,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俄罗斯联邦相符的已由法律(代表)机构的条令确定。
权力
俄罗斯元首是俄罗斯联邦总统。总统是俄罗斯联邦宪法的担保人和武装权力最高总指挥。总统 由俄罗斯联邦公民选举产生,任期4年。
在俄罗斯的代表权力机关和法律权力机关是联邦会议--俄罗斯联邦议会。俄罗斯联邦议会由两院组成--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
在俄罗斯联邦里行政机构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担任。俄罗斯联邦政府由政府主席,政府副主席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
使用网站上的任何信息,都有超链接
所有的资料都受版权法保障
HTML的链接代码:
|
|